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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多次盗窃罪?

来源:华佗小知识


多次盗窃的认定主要指在追溯期限内,盗窃三次以上,且累计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对于"多次"的认定需综合考虑犯罪故意、时间、地点等因素。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与盗窃价值,均应追究刑事责任,因其危害性极大。认定入户盗窃需注意住所的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并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在两年内至少三次盗窃行为可被认定为多次盗窃,无需考虑盗窃所得财物数额。

法律分析

一、怎样认定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二、入户盗窃怎样认定

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

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需要考虑到法律中规定的时间限定与盗窃的次数,通常在两年内至少有3次盗窃行为的,才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而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这样的行为,不用在考虑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就可以直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结语

多次盗窃的认定应综合考虑犯罪故意、时间、地点等因素,对于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情况,一般应视为一次犯罪。入户盗窃不论次数和盗窃价值的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因其侵犯公民财产权和住宅权,且可能引发严重刑事案件,对公民人身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在认定入户盗窃时,需注意住所的特征和非法目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入户盗窃指进入他人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行为。对于集体宿舍、旅店宾馆等场所的认定,应根据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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