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很多农民开始走出村庄,到外面的世界开创事业,为了农村的自己空置,很多农民选择将该自建房卖给他人。但是农村的自建房有其特殊属性,不知道农村自建房买卖是否合法,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如果这些不清楚的话不妨直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告诉您已便于您决定是否购买农村自建房。
一、农村继承的房子是一户多宅吗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中,“一户”是根据农村村民户籍管理的户口来作为判断依据的,“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例如,在户口本上登记的为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上所有登记的家庭成员就属于一户,这一户就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家中子女成家后想重新获得宅基地的,可以通过分户来另外申请宅基地。符合农村农民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况:1.户口在本村;能够享受集体利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农村村民没有宅基地的;3.农村村民成年子女因需要分户,但是已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扩展资料: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参照各地实际操作:“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不符合农村村民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况:1.农村村民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房屋的;2.农村村民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3.农村村民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4.农村村民一户一子女已有一处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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