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工资损失指的是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收入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借助法律手段维权。企业应当依法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救济金和工伤医疗费用。如果企业未依法支付工伤救济金或者未依法支付足额的工伤救济金,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起工伤赔偿和工资损失的诉讼,要求企业支付工资损失和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抚恤金、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赔偿金:(二)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受到损害的;(三)侵害劳动者
安全或者健康的其他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致使人员伤亡、重大失踪或者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对单位判处罚金;有违法所得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工资损失的赔偿责任,工伤职工有权利向企业要求支付工资损失和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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