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主要步骤是: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并备案,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准备相关材料,办理申领手续,经办机构审核后领取保险金。停止领取保险金的情况包括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等。
法律分析
一、失业金怎么领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二是失业人员拿到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后,应当先到当地规定的失业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就可以到受理其原所在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办理申领手续后的10日内,就会被经办机构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到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关于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如下所示:
(1)职工失业后,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重新就业;②应征服兵役;③移居境外;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⑦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步骤如下:一是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报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是失业人员到当地失业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然后到受理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三是在办理手续后的10日内,经办机构将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包括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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