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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署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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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受理;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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