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会议室使用规定为了保证医院各种会务和接待工作,合理使用会议室,特对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中所指的会议室包括学术报告厅、行政办公室五楼大会议室、行政办公室五楼小会议室、远程会诊中心、新区医院会议室。
二、 所有会议室的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 优先保证医院领导的各种会议(会、党政联席会议等)以及各种重要接待活动。
四、 一般情况下,外单位借用会议室均应预约,经确认方可使用。
五、 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向办公室填写“会议室使用预约申请”,以便安排使用。
六、 会议召集部门的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应通知办公室。
七、 会议室使用注意事项:
1.会议室严禁吸烟,使用者要保持室内整洁,爱护室内设施,如发生人为损坏须负赔偿责任。
2. 各会议室原则上不外借给院外人员或单位进行与本院业务无关的活动。
3.学术报告厅、五楼大会议室多媒体投影机和音响设备的使用由专人负责开启,不允许其他人员自行操作。
4. 有制作横幅、背景幕需求的,可在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负责代为定制、悬挂。
5. 外院特殊情况需用会议室,经批准备使用时,应适当收取费用。附:会议室申请安排表会议地点□学术报告厅□五楼大会议室□五楼小会议室□远程会诊□其他会议(活动)名称:会议(活动)时间:参加人数:会标准备:台布置:台标牌:灯光及音响:会议 多媒体投影 □摄影 □录像会议文字材料:会议签到:台 茶水 台花使用科室签字联系电话:办公室意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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