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
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的统一规定。
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 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
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 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 无请假手续者;
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
无故不上班者;
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 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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