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设立场所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的行为。对于组织、赌资金额较大或人数较多的情况,应予立案追诉。犯罪中的赌资可以根据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认定。
法律分析
开设赌场罪
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并与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罪并罚。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的场所。提供用具让他人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开设赌场的立案追诉标准
一、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以营利为目的,以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结语
开设赌场罪是指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的行为。无论开设者是否获利,只要赌场开始运营并有人实际参与,即构成此罪。开设赌场者若自身参与且以为业,可被同时以开设赌场罪和罪定罪。开设赌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设立、承包、租赁场所,提供赌具让他人;二是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充当代理接受投注。对于开设赌场的立案追诉标准,一般情况下,只要涉及到聚众且达到一定条件,应立案追诉。犯罪中的赌资包括用作赌注、换取筹码和通过赢得的款物。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犯罪的,赌资数额可根据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点所代表的金额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五十一条 体育赛事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赛事从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三)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