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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直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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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直接报销的情况如下: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后不可以直接报销的情况如下:

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的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驻地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3、转诊转院确定表;

4、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的病历、入院证明等。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报销,需提前办理备案并上传医保信息平台。在备案医院就医产生费用可直接结算。未备案需回参保地报销,急诊费用可先垫付后报销。报销按就医地规则执行,且与医院级别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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