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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与借条在法律上的作用和区别

来源:华佗小知识


借款协议比借条更具法律效力,签订借款协议能证明借贷关系,不需要借条。借款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包括:避免使用欠条名称,清楚写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将还款期限写入协议,将利息约定在协议中。这些注意事项能确保债权安全回收,并在诉讼中保护出借人的权益。

法律分析

签订了借款协议后就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借条的,借款协议比借条更具有法律效力。

借款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

3、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

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结语

借款协议的签订能够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因此不需要借条。借款协议比借条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在编写借款协议时,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以避免在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的麻烦;其次,要清楚地写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以避免因身份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同时,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最后,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避免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支持。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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