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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被高速公路电子“关照”

来源:华佗小知识


  现在有很多的驾驶员都会收到在高速公路的罚单,但里面的内容并不是以前想当然的超速违法行为,而是一些其他的以前并没有听到或注意到的违法行为,例如机动车进入或驶离高速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未按规定在路肩上停车;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当然上述的几种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此如何处罚有明文的

规定。

  部分驾驶人特别是大型车辆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硬路肩(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不仅严重影响行车秩序和通行效率,而且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事故相对单纯,但一般事故的发生却往往与上述情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现今科技日益发达,电子会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如何来减少甚至不予被电子“关注”,说到底,还是要靠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平时多加强对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和关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最后,真诚地希望各位驾驶员朋友们做到心中有法,上路免罚。当然,交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也会加强和加大宣传力度和氛围,全社会一起努力,共同来营造和谐平安的高速行车环境。

  (附几类常见的非现场违法和处罚标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不足50%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严禁非紧急情况占用硬路肩(应急车道)行驶和停车,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从匝道进入或从主线驶离高速公路时应该按规定使用灯光,违者处于200元罚款。

  严禁长期占用快速车道行驶(部分有禁令标志和标线的,禁止驶入快速车道),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双向六车道或八车道路段,大货车严禁在左侧第一车道和第二车道行驶,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大客车严禁在左侧第一车道行驶,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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