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五年更换一次,该说明书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
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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