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解释是:追求到了,那是我的荣幸,追求不到,那也是我的命运。出处近代徐志摩的《致梁启超》原文是: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2、白话译文是: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生命中最珍贵的唯一灵魂伴侣,追求到了,那是我的荣幸,倘若得不到,那也是我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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