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婚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公证,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是二婚,婚前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也可以不去公证,因为是否公证不会影响婚前财产的效力。因此二婚婚前财产是否公证,应当看双方的意思表示,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选择,公证不会影响婚前财产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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