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 ,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者 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合伙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