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1、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六个区别: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不同;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不同;
(3)在竞业禁止方面不同;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不同;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不同;
(6)在出资方面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七条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财产怎样分割
如果散伙,那么应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税、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分配首先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的可以再协调,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补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比例的,按均等分配。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
2、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即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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