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如下法定情形的,不能领结婚证:
1、不足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性没满22周岁,女性没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非自愿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
5、双方其中一方有配偶。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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