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本科室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室或多科室进行会诊的患者,请先向科护士长/护理部提出申请。
2、由科护士长/护理部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3、护理会诊地点常规为申请科室。
4、护理会诊意见由申请科室做以详细记录。
5、参加护理会诊人员由专科护士或主管护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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