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认定为违章建筑:
1、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3、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建筑。
4、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5、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77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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