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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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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法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试用期签订的约定无效性不视为通过。合同的保证方式包括主从合同的形式、主从条款的形式、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和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法律分析

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未约定保证的份额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一般责任保证。由侧重保护债权人转而侧重保护保证人利益。因此,新法实施后如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的,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即推定为一般保证。

保证法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保证法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试用期签订的约定无效性是否视为通过了

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含以下:

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两方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怎么计算

保证合同双方未约定保证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1、主从合同的形式所谓主合同,是指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2、主从条款的形式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

结语

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下,默认为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方式。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被视为一般责任保证。新法实施后,如需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将默认为一般保证。保证法的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默认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合同的保证方式有主从合同形式、主从条款形式、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形式以及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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