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免于刑事处罚有案底。
1、免于刑事处罚不等于无罪。
2、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为人民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仍然会有犯罪记录存在。
免于刑事处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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