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有:

1、体现意志不同。离婚调解书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具有强制性;

2、发生法律效力时间不同。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能对调解书提出上诉;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后生效,任何一方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3、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应重新判决;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也视之为已经送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