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时间是多少?

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时间是多少?

来源:华佗小知识


刑事拘留: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时间及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时间取决于实际情况。拘留由机关决定并执行,仅在紧急情况下采用,完全剥夺人身自由。拘留是临时措施,随着诉讼进展可能变更为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释放。拘留仅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人拘留多久才收到拘留通知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后,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而刑事拘留通知什么时候能送达,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一百零七条

二、刑事拘留的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机关。人民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机关执行。

2.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机关、人民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5.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结语

刑事拘留是一项临时性且具有特定性的强制措施,只在紧急情况下采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时间取决于实际情况。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自由,但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拘留的期限较短,会随着诉讼的推进而进行相应变更。拘留只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