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可以全部律师谈。
仲裁开庭当事人可以全部委托律师进行。仲裁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商事仲裁,当事人都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庭的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当事人自己不一定需要亲自到庭参加仲裁开庭。仲裁案件当事人不一定需要亲自参加仲裁庭开庭审理。
劳动仲裁有以下开庭流程:
1、先由当事人按通知来参与庭审;
2、然后由仲裁庭核实出庭人员的信息,宣读仲裁庭的纪律;
3、再主持仲裁,各当事人进行陈述、辩论与质证;
4、最后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
1、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和义务;
2、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3、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4、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5、其他。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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