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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最多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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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最多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
劳动争议一般只开庭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劳动仲裁立案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
2、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进行受理,并在3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3、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己的判断,进行调解,帮助双方妥善解决争议;
4、裁决:如果调解无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将进行仲裁裁决,出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
5、执行:当事人应当根据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综上所述,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以便尽快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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