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
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的考核
第三,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核定。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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