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大致流程: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
5、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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