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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怎么办理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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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第二,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其次,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二,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三,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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