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作废的,如果本张不使用了,当月的从开票软件中作废即可。管理——作废管理——已开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开了票,你们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因为作废是有条件的:对方将联及抵扣联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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