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 专用 ,没有认证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并出具拒收证明,如果是当月的,销方可以直接作废,如果隔月,销方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通知单。如果已经认证就要作为记账依据入账,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给字通知单交销售方; 2、如果是 普通 ,如果没有入账,可以把退回销方,销方可以作废原(当月)或开红字(普通)冲销;如果已经入账就要和销售方签订退货协议,凭协议,销方可以开红字(普通)。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