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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应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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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1、作废专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填开窗口里有个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

然后再对纸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上(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必须是当月的,如果跨月的,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开红冲有专门的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含未打印的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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