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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买受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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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区别在于是否有连带责任。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权利人。善意的第三人是为他人作担保,当抵押人无法还款的时候要付些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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