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单方肇事无伤人事故
保单、索赔申请书、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判决书、修车、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赔款收据及身份证。
2、单方肇事含伤人事故
保单、索赔申请书、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判决书、修车、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赔款收据及身份证、诊断证明、病历、医疗原件及清单、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户籍证明、 交通事故死亡证明、被抚养人及家庭关系证明、伤者及护理人员工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