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支付令异议书被驳回怎么办

支付令异议书被驳回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债务人收到支付令15日内应当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院长认为支付令确有错误的,可以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四十三条 人民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