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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异议后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律师分析:

支付令异议后,债权人只能通过另行向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即无须审查支付令异议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只要符合上述异议条件的,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百二十一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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