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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纠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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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而自愿管理他人书务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人称为管理人,受管理事务之人称为本人。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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