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电话推销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欺诈、胁迫、误导等手段进行推销,应承担民事责任;
2. 违反《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投保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通过电话推销方式进行宣传广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第十六条:“经营者不得采用欺诈、胁迫、误导等手段进行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提供。”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保险消费者投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电子信息、电话推销。”
总结:保险公司电话推销人员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用违规手段进行推销,否则将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消费者需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电话推销信息,及时投诉举报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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