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提起诉讼后,在人民开庭之前原告撤诉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减半收取。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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