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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注意哪些

来源:华佗小知识


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以下几点:

1、继承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2、已经办理好的遗产公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税务部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证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一、继承人能否撤销被继承人处分的财产的遗嘱

被继承人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是无效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然而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人去世后房产怎么过户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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