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判的离婚,当事人不需要要去民政局更新婚姻状况。人民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判决离婚的,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当立即解除,当事人不需要去民政局更新婚姻状况,人民会将判决书的副本发送给民政局,民政局收到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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