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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纠纷民事起诉一般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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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纠纷民事起诉一般的处理: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1)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2)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
2、交房后房子漏水的要根据漏水原因分析,如果查明渗水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要求赔偿损失;
3、对方拒不赔偿的可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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