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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诈骗罪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来源:华佗小知识


网络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网贷不还属于故意诈骗罪,建议遭遇网络诈骗立即举报并报警,警方抓获嫌犯后可要求退赔退赃。

法律分析

一、网络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网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网贷不还属于故意诈骗罪吗

(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大学生在校园贷平台借款几千元逾期几个月没还滚到上万元的新闻,屡见不鲜。因此,有能力按时还款的,千万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台花式催收。催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刚逾期几天,平台客服轻声细语、温馨提醒,告诉您已经逾期,请按时还款;第二阶段,逾期较长时间,平台客服严肃警告,威胁再逾期不还将面临严重后果;第三阶段,逾期很长时间,平台不再好言相劝,开始展开实际行动

三、在网上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一)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二)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退赔退赃,一般来说嫌犯为了取得被害人谅解得到轻判也会主动退赔退赃。

结语

网络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网贷不还的情况,应尽量避免逾期,以免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和平台的花式催收。如果在网上贷款被骗,建议立即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报警。一旦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其退赔退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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