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需要得到当事人同意或参与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一般情况下,单方行政行为是可以被要求履行的。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的行律体系,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公权力的机构,其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依法授权的原则。
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单方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行政机关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具体的方法和步骤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先尝试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单方行政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要求履行的,但当事人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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