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予收押的疾病:精神病;急性传染病;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对下列两种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恶性极大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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