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债务追偿:通过部门了解资产处置情况,如果资产未用于偿还债务而进行重组,可以依法追偿。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但股东在虚假出资或挪用资金的情况下可能承担债务。
法律分析
先去找经办部门,看破产企业的资产是如何处置的。如果已经履行了破产程序,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里给付果没有用于偿还债务,而是拿去重组,则可以依法予以追偿,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股东出资不实东抽逃资金。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中债务归属的法律规定
破产程序中,债务归属的法律规定是指在破产案件中,如何确定债务应归属于哪些债权人的问题。根据我国破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破产程序将按照优先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首先清偿的是优先受偿债权人,如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其次是担保债权人,即拥有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然后是一般债权人,即没有特殊优先权的债权人。若破产财产仍有剩余,还可以清偿破产案件中的其他债权人。根据具体情况,会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划分债务归属,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经办部门是首要去寻求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的途径。若已完成破产程序,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中偿还,若资产被用于重组而非偿还债务,则可依法追偿。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需承担:如虚假出资或资金挪用。破产程序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归属按优先顺序清偿,包括优先受偿债权人、担保债权人和一般债权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债务归属,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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