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能不能将欠款要回来,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方不依约支付装修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起诉。但如果债权人没有有效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欠款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债权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就会被判决驳回全部或部分的诉讼请求,就有可能无法全部或部分要到欠款。
2、如果判决对方支付欠款,而对方没有自觉履行判决的,还要通过执行的方式来促使对方履行。如果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债权人的权利仍有可能得不到实现,最终无法得欠款。当然,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的,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对方的财产,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债权人将欠款要回来应该不是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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