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0年,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3502元,同比增长9.4%;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4536元,增长9.4%。
2020年,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85元,同比增长9.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