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补办方法,需要户主携带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寻找户籍管理民警,进行户口本挂失登记,之后进入民警核实,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户主所住或村委会的相关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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