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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拘留的担保人条件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主观:

1、与本案无牵连。担保人与被处罚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即担保人不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也不是本案的证人、被害人等。,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享有政治权利”,是指担保人依据和法律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是指担保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拘留人如果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向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被拘留人就会获得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如果行为人实行暂缓执行的行政拘留之后,根据行政复议结果或者行政诉讼结果来确定暂缓拘留结果。如果查明没有违反法律那么暂缓拘留就会被取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如果机关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进行投诉举报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机关凭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人民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暂缓拘留保证人条件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首先要与本案无牵连其次要享有政治权利再次需要他自身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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