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
开发商延期交房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能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
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况是:
存在免责事由的。开发商可以与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延期交房的免责事由以及责任范围;出现不可抗力且开发商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购房者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开发商违约但开发商按约履行的,同样可以延期交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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